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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出台《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4/22 10:34:46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监督考核,近日,学院出台并下发《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学院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共计6条29项,包括:发布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负面言论、传播负能量信息、编造散布谣言、组织参与非法聚会等违反政治原则行为;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接受学生和家长宴请或礼金礼品,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与学生不正常交往等侵害学生权益行为;参与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谋取不当利益行为;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抄袭剽窃文章等学术失范不端行为;迟到早退,敷衍教学,违反考勤纪律,扰乱考试秩序,违反学院禁酒禁烟相关制度等教育教学失职行为;不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搬弄是非、捏造事实,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违背公序良俗行为等。

负面清单将作为我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将依规依据进行处理。


(文字/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