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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9/15 17:14:11 阅读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正科级干部刘明公车私用、违规租用车辆问题。2013年11月至2017年5月,刘明在担任徐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党总支书记、所长期间,未经请示报告、集体研究,私自决定租用个人车辆供单位使用且在公车改革后继续使用公车上下班。2020年12月,刘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市老工业区改造服务中心主任朱向波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4月,朱向波利用担任徐州市老工业区改造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接受房地产公司的宴请,为其办理土地延期手续提供帮助。2021年2月,朱向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商贸服务中心主任张庆丰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中秋节至2020年春节,张庆丰利用担任徐州市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商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共计13000元。2021年5月,张庆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杜宏伟违规操办其父丧葬事宜问题。2020年8月,睢宁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杜宏伟大操大办其父丧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40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7600元。2021年2月,杜宏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邳州市铁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沙旭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9年春节至2020年中秋,沙旭利用包挂指导铁富镇某村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该村村支书冯某赠送的1000元购物卡1张、软苏烟4条。2021年6月,沙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泉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龚可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9年12月,龚可春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的方式,为区原墙改办相关人员累计发放补助51087元。2020年12月,龚可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公车私用、违规租车;有的大操大办、漠视党纪国法;有的违规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有的自提标准、滥发补贴,这些违纪行为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没有入脑、入心。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四风”问题积习甚深,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必须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紧盯不放、常抓不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状态,加快建设高水平 “廉洁徐州”。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的讲话精神,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要自觉把市委提出的“五种风气”作为一种风尚来提倡、一种习惯来坚持、一种爱好来培养,在深入践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中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切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市上下形成更加高昂的政治热情、炽热的为民情怀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在新起点上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对“四风”问题全面检视、精准施治,从一顿饭、一杯酒等具体问题抓起,监督推动“五种风气”“四个敬畏”融入干部血脉、扎根内心深处。要准确把握监督“全覆盖、精准、有力、有效”四个维度,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摆正廉政勤政“三种身份”(在单位是党的人,大兴“五风”、争先进位;在家是家庭的人,清风传家、治家爱家;在生活中是平凡的人,朴素低调、正派善良),不断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面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富美高”新徐州提供坚强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