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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9/17 10:53:02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各部门:

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现就加强学院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保持狠抓作风建设的强劲势头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挺纪在前,按照《党章》及新出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工作韧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着力从全面统筹、健全制度、加强教育、从严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入手,认真履行正风肃纪工作责任,不挂空挡、不晃虚招,持续保持从严狠抓作风建设的强劲势头。

二、明确红线,压实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结合中秋、国庆节日特点,进一步压实节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自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抓住面上的“四风”问题不放,又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并于9月25日下午5点前报送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情况;10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0516-87876230

学院纪委

2018年9月14日